关于自主录入论文、专著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5-01-19  发布人:admin88  浏览量:9752


关于自主录入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

为了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和统计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的情况,我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SRMS)”开启了“自主录入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信息”功能,由发表了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的教职工本人通过互联网及时录入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信息。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登录方式和口令与自主查询科研工作系统相同。

2. 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是我校教职工时,必须由第一作者录入论文(专著)信息,且必须在作者栏按先后顺序(分号隔开)录入全部作者姓名。其他作者不得重复录入该论文(专著)信息。

3. 论文(专著)第一作者不是我校教职工时,必须由我校教职工作者录入论文(专著)信息,且必须在作者栏按先后顺序(分号隔开)录入全部作者姓名。

4. 发表论文的“刊物名称”选项中暂时没有的刊物,请将刊物名称、国际刊号、国内刊号等信息发往科研处录入,然后再录入论文信息。

5. 录入学术专著时,必须填写正式书号。

6. 录入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具有正式书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也可以录入,但必须在备注栏注明论文集的书号;在被SCISSCIEIISTPCSSCI等重大索引收录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也可以录入,但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学术会议的名称并且提交索引收录证明。

7. 如论文被SCISSCIEIISTPCSSCI等重大索引收录,在登录论文信息时需填写索引信息,并将索引收录证明原件送往科研处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8. 论文(专著)信息录入系统后,应及时将论文(专著)原件送往科研处进行审核,未经科研处审核的论文(专著)不能成为科研工作记分的依据。

9. 系统将自动记录录入者姓名、帐号、录入时间、录入内容等信息归档备查。

10. 录入论文(专著)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不实信息录入者按学术造假严肃处理。

科研处

2015.3.2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