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仅适用于主讲人为校内教师)
日期:2021-11-16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705
汉口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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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讲座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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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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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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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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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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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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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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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领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领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财务处意见: 
 
 
 领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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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科研校长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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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部/财务处事后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校内教师讲座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合并计税,校外教师讲座取得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上述税款由学校代缴。 该教师属(□1. 校内专职教师 □2. 校外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士),按 计税。 若为“校外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士”,应纳税所得额及税款计算如下: 
 
 本人知情并了解上述个人所得税扣缴方式及规则,同意学校按上述方式计税,由本人承担税款。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部经办人(签名): 财务处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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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四份,学院(课部)、科研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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