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仅适用于主讲人为校内教师)
日期:2021-11-16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623
汉口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学术讲座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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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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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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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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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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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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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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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领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领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财务处意见:
领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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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科研校长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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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财务处事后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校内教师讲座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合并计税,校外教师讲座取得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上述税款由学校代缴。 该教师属(□1. 校内专职教师 □2. 校外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士),按 计税。 若为“校外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士”,应纳税所得额及税款计算如下:
本人知情并了解上述个人所得税扣缴方式及规则,同意学校按上述方式计税,由本人承担税款。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部经办人(签名): 财务处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四份,学院(课部)、科研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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