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通知
日期:2022-10-11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0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思政工作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我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促进高校学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推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决定启动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启动申报的专项任务项目分为辅导员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学工管理工作精品四个类别。可参考《2022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选题指南》明确的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1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清晰的导向性、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较强的示范性。

二、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6项。原则上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各申报2项、班主任和学工管理工作精品各申报1项。项目类别中院系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名额不横向调配。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最美高校辅导员”称号及提名奖的人员,获得全省辅导员育人故事分享会一等奖表彰奖励的人员,上届湖北省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结项验收中获评优秀等次的项目主持人,申报本项目不占学校名额。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对象为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学工管理干部等四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原则申报。有申报意向的高校,应按照《关于培育建设2022年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的说明》,结合本校实际,体现实践特色,关注学生发展,提升育人实效,予以择优遴选推荐。

四、申报要求

1.严密组织实施。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由申报高校负责建设指导、过程监管和目标管理。科研处要组织好本校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统一报送工作。要严格程序、严守标准、严密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前要进行公示,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2.严格审核把关。要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和项目培育建设要求,加强审核把关,项目申报要有基础、有条件、有保障、有成效。要坚持一线规则和“共同缔造理念”,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全心全意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工作导向,优先鼓励在学生基层一线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的干部、教师申报。要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3.注重内涵质量。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是基于一线学生工作已有做法的真实凝练提升,要有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真实故事和鲜活案例,有可示范、可引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典型做法和育人模式,要通过项目的培育建设,引导高校学工队伍把学问做在学生身边,把论文写在工作实践中,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在学生工作第一线,凝练育人模式,讲好育人故事,增强育人实效。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为《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A表)》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材料各1份;《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B表)》及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1份、纸质版6份。上述申报表格电子版见附件

2.院系2022年10月18日前完成项目材料报送工作,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反馈至科研处620办公室。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方式:027-59416597

附件:

1.培育建设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说明.docx

2.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选题指南.docx

3.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A表.docx

4.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B表.docx

5.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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