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有效推进就业指导理论创新,切实提升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经与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商,决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进“才聚荆楚”工程,围绕就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教育实践研究、教育政策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实效性的研究成果,为提高我省高校就业指导水平探索新理论、新思路、新对策。深化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内涵建设,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课题类别及经费支持
1.2023年度就业创业研究课题分为“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和“专项资助一般课题”两类。获批立项的研究课题,推荐列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资助课题。
2.对获批立项课题给予专项研究经费资助,2023年择优立项课题30项,其中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5000元。研究经费专款专用。
三、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为各高校及院(系)就业创业工作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及相关从业人员。
2.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能力。鼓励就业创业管理人员积极申报。支持跨校联合申报。
3.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
5.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校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课题申报人可围绕《2023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课题名称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2.集中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620。
五、立项发布
1.专家评审。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统一发布。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课题,纳入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资助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发布。
六、有关要求
1.获批立项的研究课题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17]1号)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17]2号)进行管理。课题按期完成后,通过课题鉴定,予以结题。结题鉴定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鄂教科规[2017]3号)相关要求执行。省级将适时组织2022年、2023年立项课题中期巡检,对巡检不合格、未开展实质性研究等情况的,按规定撤销课题立项。
2.本次研究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成果运用。要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4.本年度课题申报纸质版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将《课题申请•评审书》,扫描生成PDF电子版,连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PDF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打包发至hkxykyc@126.com。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逾期不予接收。
七、注意事项
(一)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5点,请于截止日期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62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27-59416597
电子邮箱:hkxyk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