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0

校内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于今年4月15日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今年4月15日至6月8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类别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机构或单位申报)

2.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机构或单位申报)

3.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机构或单位申报)

4.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无年龄限制,个人申报)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仅面向40周岁以下个人申报)

各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见国家艺术基金相关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html)。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于5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2.为避免后期网络拥堵,请各单位和项目主体尽量提前申报提交。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提交以后不允许修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小林

联系电话:027-59416597

电子邮箱:hkxyk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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