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汉口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和汉口学院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6-08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923
校内各单位:
根据《汉口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了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汉口学院2023年汉口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科研项目”)和汉口学院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汉口学院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工。
2.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3. 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 已经主持了同名纵向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 申报项目类别
1. 2023年汉口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该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新时代国家、湖北经济社会和汉口学院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 汉口学院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专项项目,围绕该选题进行选题申报。
三、 资助额度
1. 每项资助0.2万元。
2. 项目经费的使用接受科研处、财务处监管。
四、 评审标准
科研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标准是:
1. 选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
2. 研究思路清晰,方法可行,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
3. 申请人对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
五、 申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汉口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2023年9月3日前提交学院(部)审核,学院(部)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和科研负责人签字。
2. 申请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每位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每个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同时报送申请材料的电子版(word)。
3.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周五)。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27-5941659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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