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日期:2023-12-11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914

校内各单位:

现就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各单位应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2.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设立高校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专项,不纳入高校申报限额。项目应聚焦黄石市区域和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与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指标

(一)   科研项目

指导性项目我校不超过10项。

(二)   创新团队

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各校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科研项目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进行评分并填写意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应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中上传校企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创新团队的评选按照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四、材料报送

(一)  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附件1),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通知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云平台自行下载。

(二)  学校将根据情况运用云平台组织开展项目线上评审或进行线下评审(线下评审会上传专家评审打分表)。

(三)  各单位需提交申报项目清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  云平台网上申报关闭时间为20231221日下午5点,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逾期、超额申报均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单位应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防止重复申报。

3.落实资助经费。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应落实经费来源。

4.往年立项的高校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在4年研究周期结束后,学校会统一组织结题评审,其中校外评审专家不少于50%。评审结果会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结题。

 

联系电话:027-59416597

邮箱:hkxykyc@126.com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项目汇总表).docx

 2.《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