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奖申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3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1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奖项设置

(一)受理学科:共30个一级学科(详见教育部通知),并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整合纳入)。

(二)成果类型:著作(含专著、译著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

(三)奖项类别: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后两类不分等级,其余分特等及一、二、三等奖)。

(三)限额申报:全校总名额以教育部申报系统核定数为准,实行择优遴选。

二、申报资格

(一)成果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采纳的成果。

(二)申报限制: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且不得同时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和其他学科。

(三)政治与学术标准:成果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无学术不端、知识产权争议或涉密内容。

三、校内申报时间

(一)填报材料:即日起至10月28日17:00,申报人登录教育部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下载2025版《申报评审表》,填写并打印。注意:“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与其他学科的申报评审表有差异。申报教育学成果,请务必使用“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二)材料提交:2025年1031日16:00前完成提交。

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研处,包括:1.《申报评审表》(2025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2.申报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5份,著作类须附封面、目录、版权页);3.证明材料(采纳证明、引用转载证明等,统一附于《申报评审表》后)。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电子版材料顺序应和纸质版保持一致。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徐青青 

电话:027-59416597

办公地点:行政楼504-3

电子邮箱:hkxykyc@126.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5年10月23


编辑:徐青青

初审:马培

终审:张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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