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2026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6-06-29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4

校内各单位:

2026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注重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强化细分领域应用性对策研究,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现实举措,为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

本次申报的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为后期资助课题,申报组织、项目评审、课题立项等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研究成果应具备鲜明时代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意识,针对党的创新理论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同时聚焦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围绕“五个中心”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文化创新、基层党建等方面开展对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有益参考。

三、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均由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认真检查申报表内容的完整性,核验推荐专家意见的真实性,对申报成果(完整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整理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理论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0

(一)申报人条件

 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4.此前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出现过违规情况且尚在惩戒期限内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在拟定研究方向时应认真阅读《申报选题》,其所列出的选题方向为范围性条目,课题研究不得偏离规定范围,申报人可自行拟定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2.《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情况、课题设计论证等内容。邀请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要填写准确,推荐意见应当客观公正,不应以“同意推荐”等简单表述代替。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应由相关出版社填写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填写审核意见,按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单位公章。

3.申报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或未出版的专著,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

4.成果要报要对研究成果中的问题分析、创新观点、对策建议进行凝练,不是将研究成果进行简单缩减,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四、有关事项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并签署本人姓名,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市委宣传部将对拟立项成果进行原创性审查,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

2.《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可在武汉文明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均一式2份,采用A4纸打印并提供Word版,同时打印“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查询结果1份,于2026年12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08室同时将相关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为强化研究成果的运用转化,项目组应当在获得经费资助后持续深化研究,通过报送咨政报告、出版发表等方式扩大成果影响力,推动成果转化,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XXX”

五、校内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7-59416597

    电子邮箱:hkxykyc@126.com

附件:

附件1 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doc

 

汉口学院科研处

2026年6月29日

 

编辑:马培

初审:徐青青

终审:张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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